28/11/2011 陳衛康通報
27日村代表補選點票,總共有170選民投了票。結果如下:
陳志成獲超過103票,以絕大比數地當選為村代表。
陳偉榮獲37票第二。
陳衛康獲28票第三。
全日所見,打鼓嶺、羅方的陳貴平等,相信超過70人,分批乘私家車、或乘公共交通工具投了票。陳貴平約在下午2時過後,與數人同乘一輛私家車,到步後進入投票站投票。
﹙政府新聞公告﹚
23/11/2011 陳衛康通報
關於:村代表選舉﹙選民登記﹚上訴個案2011年第24-107年的裁決
本人決定接納村民的要求,就粉嶺裁判署的上述裁決,委託代表律師事務所,進行司法覆核上述;並已經委聘原案代表大律司,配合資深大律師,進行上訴。
有關上訴,並不影響,本人對特區政府有關部門,在處理本村原居民選民登記事宜中的,行政失當的追究權利。
附件:自2011年10初以來,與特區政府部門之間的部分往來電郵函件﹙電郵﹚。
04/2007 - 05/2010 村代表報告集